以清代学者阮元主持校刻的《十三经注疏》在“十三经”的注释版本中最为完善,是研究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参考资料。
《周易正义》十卷,魏·王弼、晋·韩康伯注、唐·孔颖达等正义
《尚书正义》二十卷,魏·王肃、伪汉·孔安国传、唐。孔颖达等正义
《毛诗正义》七十卷,汉·毛亨传、郑玄笺、唐·孔颖达等正义
《周礼注疏》四十二卷,汉·郑玄注、唐·贾公彦疏
《仪礼注疏》五十卷,汉·郑玄注、唐·贾公彦疏
《礼记正义》六十三卷,汉·郑玄注、唐·孔颖达等正义
《春秋左传正义》六十卷,晋·杜预集解、唐·孔颖达等正义
《春秋公羊传注疏》二十八卷,汉·何休解诂、唐·徐彦疏
《春秋谷梁传注疏》二十卷,晋·范宁集解、唐·杨士勋疏
《孝经注疏》九卷,唐玄宗注、宋·邢昺疏
《尔雅注疏》十卷,晋·郭璞注、宋·邢昺疏
《论语注疏》二十卷,魏·何晏等集解、宋·邢昺疏
《孟子注疏》十四卷,东汉·赵岐注、北宋·孙奭疏
十三经注疏属于丛书。是历朝历代对十三经的解读。
《毛诗正义》
《诗经》研究著作简称《孔疏》,40卷。唐贞观十六年 (642)孔颖达(574~648)等奉唐太宗诏命所作《五经正义》之一,为当时由政府颁布的官书。孔颖达,字仲达,冀州衡水(今属河北)人。历任国子博士、司业、祭酒等职。其时撰《五经正义》,孔颖达以年辈在先,名位独重,受命主持其事,诸儒分治一经,《毛诗正义》出于王德韶、齐威等人之手,而孔颖达总其成。《毛诗正义》是对于《毛传》及《郑笺》的疏解,“传”“笺”被称为“注”,“正义”被称为“疏”,合称《毛诗注疏》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说:“其书以刘焯《毛诗义疏》、刘炫《毛诗述义》为稿本,故能融贯群言,包罗古义,终唐之世,人无异词”说明此书内容取材之广和在唐代影响之大。其中包括了汉魏时期学者对《诗经》的各种解释,汇集了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《诗经》的成果,有的地方并能提出一些新的看法,如对于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所载孔子删《诗》之说表示怀疑等,但其书遵循“疏不破注”的原则,未能越出《毛传》、《郑笺》的范围,对二者的分歧也不敢加以判断,因而不可避免地承袭了《毛传》、《郑笺》的某些错误;在疏解方面此书颇多烦言赘语,这是唐人义疏的共同缺点。
《毛诗正义》通行的有《十三经注疏》本,以阮元所刻为佳,书后附阮元的《毛诗校勘记》
毛诗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注释是十三经注疏之一。正义注释主要解释毛诗中的词语、典故、文化背景等内容,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欣赏毛诗。正义注释对于研究中国古代文化、文学、历史等领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。
